为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禁制吸烟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禁烟领导小组负责禁烟工作,予以领导、协调、督查,落实禁烟制度。
2、学校醒目处设立明显禁烟标识,张贴了无烟标志,校门、教学楼、教室、走廊、会议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校内不设烟具。
3、学校范围内的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教职工和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进行劝阻和提醒,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做好学校禁烟宣传,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展开禁烟宣传教育活动。
5、卫生室加强禁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各部门要齐抓禁烟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形式,铺开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6、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还可运用家长学校进行宣传教育,与家长做好沟通,积极参与学校、社区的禁烟工作。
5-16-44 无烟学校达标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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