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建襄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全体教职工的纪律意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作息时间:
1、7:15~7:50早餐;
2、8:00上班
3、8:05广播操
4、11:20~12:15午餐;
5、4:15下班
三、请假制度:
1、病假:
(1)病假应当天或隔天向教导处请假(特殊情况除外),病假结束后须主动将病假证明单交教导处核查存档,病假须交待清楚手头工作。
(2)病假超过二个月,从第三个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2、事假:
(1)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告知学校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校长同意后,方可休假。
(2)连续事假超过十天,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从超过天数起,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始扣发基本工资。
3、婚假:
(1)教职工请婚假时,必须持本人法定的结婚证,提交婚假申请单,经学校领导批准。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4、产假:
(1)女教职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8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教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5天妊娠假。
(3)男教职工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
(4)女教职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沿。
5、丧假:
(1)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丧假3天,岳父母、公婆去世,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假1天。
(2)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3)教职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
6、调休:
调休必须在完成本人工作的前提下,事先向教导处请假(调休半天以上向校长室请假)。
7、教职工看病一般不能影响工作(急病或特殊情况除外),看病或有事上班期间离校,必须到门卫处登记,不登记者作旷工处理。
一、指导思想: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全体教职工的纪律意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作息时间:
1、7:15~7:50早餐;
2、8:00上班
3、8:05广播操
4、11:20~12:15午餐;
5、4:15下班
三、请假制度:
1、病假:
(1)病假应当天或隔天向教导处请假(特殊情况除外),病假结束后须主动将病假证明单交教导处核查存档,病假须交待清楚手头工作。
(2)病假超过二个月,从第三个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2、事假:
(1)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告知学校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校长同意后,方可休假。
(2)连续事假超过十天,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从超过天数起,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始扣发基本工资。
3、婚假:
(1)教职工请婚假时,必须持本人法定的结婚证,提交婚假申请单,经学校领导批准。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4、产假:
(1)女教职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8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教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5天妊娠假。
(3)男教职工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
(4)女教职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沿。
5、丧假:
(1)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丧假3天,岳父母、公婆去世,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假1天。
(2)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3)教职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
6、调休:
调休必须在完成本人工作的前提下,事先向教导处请假(调休半天以上向校长室请假)。
7、教职工看病一般不能影响工作(急病或特殊情况除外),看病或有事上班期间离校,必须到门卫处登记,不登记者作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