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建襄小学
学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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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39-1 徐汇区建襄小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8-01-04

徐汇区建襄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贯彻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关于在本区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优化育人环境,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部门(组室)负责人是所负责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责任重于泰山”意识,自觉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
二、各部门(组室)要根据安全管理职责经常研究学校安全管理问题,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不留安全隐患。
三、如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在第一时间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调查。
四、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是因管理不到,处理不当或延误、隐匿不报等原因所引起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罚。
五、事件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不得对该事件的责任进行推诿、转移、甚至逃避,如有上述现象发生,经必要的手续认定后,可对有关责任人加重处罚。
六、对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对放松安全教育和管理造成安全管理失误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并视责任轻重以予处理。

徐汇区建襄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