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书写无错别字”作为班级黑板报、壁板评比的首要标准,一旦发现错别字,取消评比资格。
2、在走廊、教室、校园内未说普通话的学生一经发现,与文明中队评比结合,酌情扣分。
3、教师持证上岗,达不到普通话水平相关等级,不得上岗。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二级乙等。
4、在各项语言文字相关活动中获奖的教师,在学校期末业务考核中予以加分。
5、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的基本内容。
4-12-35 建襄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8-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