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建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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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建襄小学章程

作者/来源:校长室    发布时间:2019-10-28

上海市徐汇区建襄小学章程

序言
学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是民办建襄小学,原址襄阳南路582号。1960年民办襄五小学并入。1961年协昌缝纫机厂让出襄阳南路584号宿舍楼作为校舍的扩充。1974年学校被迫解散,教师大部分被分配到公办岳阳路小学,1971年建西、永嘉、永康等五所民办小学并入岳阳路小学。1978年10月学校恢复改为公立,和岳阳路小学等合并改名建襄小学,校址岳阳路255号。1999年永嘉路第二小学(永嘉路420号)并入,成为分校。2015年9月,永嘉路校区整体搬迁至嘉善路177号。学校占地总面积851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268平方米。
办学以来,学校秉承“教好每一个学生”的办学思想,并形成了“文明守纪,勤奋向上”的校风,“慈爱律己,严谨创新”的教风,“全面发展,生动活泼”的学风。学校注重学生良好品德及行为习惯的培养,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扎实基础、张扬个性”创设了良好的成长环境。努力塑造“乐于奉献、精于教学、勤于反思、善于合作”的建襄教师形象,努力培养建襄的学生成为“基础厚、身心健、品行端、视野宽”的健康文明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上海市徐汇区建襄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上海市徐汇区建襄小学;英文描述为The Shanghai Jianxiang Primary School;岳阳校区地址为岳阳路255号,嘉善校区地址为嘉善路177号。
第三条  本校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第四条  学校面向本地段招生,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儿童,招生规模以徐汇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  学校坚持“教好每一个学生”的办学思想,努力塑造“乐于奉献、精于教学、勤于反思、善于合作”的建襄教师形象,努力培养建襄的学生成为“基础厚、身心健、品行端、视野宽”的健康文明人。
第六条  学校以“扎实基础,和谐发展”为办学宗旨,“严谨、务实、扎实、创新”为办学理念,学校课程建设目标为:结构化、系列化、特色化;教师专业发展目标为:提升课程开发能力,成就课堂教学特长;学生能力培养目标为:基础厚、视野宽、品行端、身心健 。
第七条  校风“文明守纪,勤奋向上”,教风“慈爱律己,严谨创新”, 学风“全面发展,生动活泼”。
第八条   校徽的图案是以鲜明的蓝白色为基调,传达着学校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主题;标志为正圆形,标志下方的数字1958,代表学校的创始时间。校徽中的图案分别由一支鸡毛笔、一本展开的书两部分组成。绿色的鸡毛笔,就像小写字母“J”;一本展开的书,像是小写字母“x”,两者相互交融,取自校名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绿色的鸡毛笔造型,不仅代表了建襄“鸡毛飞上天”的历史和传统,寓意了一代代建襄人用勤劳和智慧书写了辉煌的篇章;而且代表着蓬勃旺盛的生命力,象征着学校每一位学生在建襄这片沃土上茁壮成长。一本展开的书,象征着建襄的学子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汲取知识;更体现了建襄教师育人敬业的园丁精神。整个图案,以简练流畅的线条、鲜明活泼的色彩,更体现了我校严谨、务实、扎实、创新的办学理念。
校歌为《建襄的明天我们来开创》,分为学生演唱与教师演唱两段歌词,歌词中“艰难中诞生,奋斗中成长,开拓中进取,改革中欢唱”寓意着学校的历史沿革和办学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
5、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6、校长有权对学校的经费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  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
1、校务会议定期召开,每月1—2次。?
2、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重点分析、研究、反馈、交流教育教学、总务后勤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的正确裁决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校务会议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在意见有分岐的情况下,校长有权做出最后裁决。
第十三条  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3、做好全体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的道德水平。?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5、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政策方案、重要工作和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讨论、参与决策,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6、对中层以上干部人选进行提名,并按干部管理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7、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8、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二)党支部工作原则
1、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坚持党员联系人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党内的腐败现象,依据党章、党纪严肃处理。?
4、 建立健全党务档案,做到规范有序。?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1、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 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和结构工资实施方案。
4、 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5、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 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教代会代表由教师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2、教代会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主持召开教代会及日常工作。
3、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按校长意见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德育处、教导处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一)德育处负责学校的德育、卫生及家长学校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德育处由德育教导全面负责本处工作。德育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开辟德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
2、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形成。
3、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加强品社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认真落实德育专题课程,定期召开校会,对班级德育及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
5、重视和加强少先队工作,培养和使用好少先队辅导员,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搞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6、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搞好宣传工作,使校园环境全方位,高层次达到最优化。?
7、认真执行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学生体检。?
8、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的评选工作。?
9、做好常规管理工作,组织好学生外出活动,劳动和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10、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
(二)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导处由教导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教导处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材拟定教导工作计划,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的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指导教研组长、学科教师、课外小组辅导教师拟定计划开展活动。?
2、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科研活动的实效性。?
3、积极组织教师专业进修和业务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努力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竞赛活动。?
4、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定期做好教学工作分析和业务讲座。?
5、做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抽测。定期进行备课、作业抽查。?
7、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
8、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预订工作。?
9、指导和搞好电教室、资料室、仪器室和实验室等功能室工作。?
10、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三)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主任全面主持本处工作。总务处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对总务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
2、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供应工作。?  3、加强学校校舍、设备及经费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4、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水、电、气及所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
5、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不断改善教职工生活条件,努力提高职工福利待遇。?7、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公益劳动。?
第十六条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二)实行班级授课制;
(三)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
(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五)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六)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五爱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七)班主任要同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生情况,学期末要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写出评语。评语要有个性,具有激励作用,同时又要体现出艺术性。
(八)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每学年开展论文评比活动。?
(九)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注意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十)坚持干部听课制度。干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十一)每学期,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校历,安排本校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校长决定,一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十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利用休息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十三)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
(十四)学校一律使用国家教育部门审批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不得擅自购买各种学习辅导资料。
(十五)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全面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开好校运动会。
(十六)抓好美育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其它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利用课外、校外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十七条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八条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积极主动的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意见。?

第三章  学生
第二十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学校招收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儿童免试入学为学校学生,取得学校学籍,实行秋季始业,不属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借读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一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
(一)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市医院)准其休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二)学年末学科考核不合格者,准许其补考,对学生的考核要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行评价。学校取消留级制度。
(三)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纪过处分。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四)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五)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做到数字准确,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它科目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正确使用《小学生成长手册》,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
学校教师要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任职资格;学校的其他人员需具备国家规定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 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级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一)对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管理积分名列前茅者;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异者;为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者;为学校争得荣誉,赢得声誉者,学校给予奖励。
(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工作不讲究方法,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2、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4、有故意损害学校声誉的其它行为者。?
第二十九条  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十一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以服务、宣传为主的文明活动,为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建立社会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使学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时,了解、认识社会。?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一)成立家长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学生入学家长入学,学生升级家长升级,学生毕业家长毕业。每学期至少上两次课,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教师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座谈会。?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六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82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
第三十八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学校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提高使用完好率。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校长专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教代会审议,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学校的设备、物资统一立帐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任何人损坏学校财物都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市教育局、市物价局核定的规定项目、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任何人不得向学生乱收费。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校长室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徐汇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