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建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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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二年级2班微信群管理公约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8-01-08

二2微信群管理公约
一、入群范围
1、本班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方可入群(每位学生最多两名家长),禁止无关人员加入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教师命名规则:学科+教师姓名;家长命名规则:学生姓名+爸爸/妈妈或直接出现学生姓名。
二、使用公约
(一)对老师要求
1、原则上由班主任建立班级群,担任群主,有利于群的管理,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提醒处理等。
2、不定时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应予以清退。
3、老师可在群内发布有关学校或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展示教师、学生优秀表现的文字和图片,学生的每日作业、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教育信息等,相关信息应符合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规定。
4、不得在群内公布学生的成绩信息、排名、班级成绩排名或可以对比学生、班级成绩优劣的信息,不得发布学生的负面信息。
5、不得就个别学生的问题在群内进行讨论,探讨对个别学生的具体教育问题请私聊或与其家长直接电话以及当面沟通协商。除非这个问题具有普遍的意义,既没有伤害到孩子,又对家长们产生普遍的引导。
6、不得与家长发生争执,当家长在群内出现负面情绪时,应当引导家长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7、对于群内出现的诋毁学校及师生形象、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以及带有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彩的内容要坚决予以制止。
(二)对家长要求
1、家长对学校、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不要在群内发布,如有需要应直接联系相关老师,或来信来访向校方提出。
2、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言论。
3、不在群内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与本群无关的信息。
4、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擅自邀请非本班级家长进群。
5、因老师上课或工作繁忙不能及时回复家长发布的信息,家长可另致电老师,以便提供及时回复,确认信息。
6、微信群是家校工作联系交流的平台,未经许可不得散播学生、家长以及学校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