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工作小组
由学校校长、书记,教导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管理员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三)图书馆读物入馆要求
1、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各年度《上海市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置推荐目录》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图书时,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
3、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 APP 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
4、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根据图书内容制定不同读者的借阅规则。
(四)其他读物入校要求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区《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学校管理工作小组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进行审核,按照区《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
3、学校与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班主任报备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并得到许可方可。
5、班级图书角,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6、班级原则上不得开展图书义卖活动。
(五)图书推荐要求
1、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召集部分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每学年进行一次书籍推荐。
2、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区《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六)课外读物入校应急机制
1、 每学期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队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2、 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徐汇区建襄小学
2021年6月